綠色和平組織今(4)日公佈兒童玩具抽樣報告,顯示抽查的12項樣品中,高達9項含有4種以上的環境荷爾蒙基酚及塑化劑,1件兒童雨衣甚至超標196倍。綠色和平污染防治專案主任李之安表示,由於環保署規範的商品僅限於國內製造的14歲以下兒童玩具,市面流通的兒童商品無法可管,已嚴重威脅孩童的健康。她呼籲,政府應盡速建立優先禁用之有毒有害物質清單及管理機制,全面管理所有在市面流通的商品,保障兒童的健康。

綠色和平組織台北辦公室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公佈對市售12項兒童用品進行抽樣檢查,在這次綠色和平組織的調查中,抽樣商品包括嬰兒車遮雨棚、彩色充氣球、動物造型玩具、卡通圖案雨衣等,其中6項被檢驗出塑化劑DEHP及歐盟已禁用的環境荷爾蒙基酚(NP),其中1件兒童雨衣的塑化劑更超出經濟部國家安全標準的196倍。

李之安以兒童雨衣為例,說明塑化劑容易在高溫的環境中溶解出來,孩童在下雨時穿著塑料雨衣,不透氣的材質容易造成雨衣內部悶熱、不透氣,塑化劑很可能因此溶解,長期下來將可能干擾孩童的內分泌系統,不僅影響生長發育的機能,更存在致癌風險。

李之安表示,國內目前對兒童商品中化學物質的規範,主要包括環保署主管的《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以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的國家安全標準。其中,環保署的規範僅限於在製造過程中不得在14歲以下的兒童用品及玩具使用到DEHP、DNOP、BBP、DBP等4種塑化劑,然而這次檢驗出違法化學物質的9項商品中卻只有1項為台灣製造,其他製造過程在國外的商品並不受到規範。

李之安說,目前市面上的許多商品在法定的規範界線較模糊,不受環保署和經濟部的規範。她舉例,過去曾驗出湯杓的塑料握柄含有12萬2000ppm的DEHP,遠超出環保署對食品容器的塑化劑含量標準1.5ppm,但環保署認為湯杓屬於「食品容器」,應由衛生署來管制;但衛生署卻認為握柄的部分不算是「食品容器」,因此認定產品未超標,但湯杓長期處在高溫的烹調環境中,有毒物質有可能溶解出來並透過食物進入人體。

對於目前政府對化學物質的規範,李之安強調,綠色和平希望政府建立預警性原則,對市面流通的商品作全面化管理,也必須盡速建立優先禁用之有毒有害物質清單,並充分提撥資源,建立完善的管理機制,全面管理所有在市面流通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