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經建會主委劉憶如質疑林全怎可擔任宇昌監察人,民進黨立委、前立委翁金珠、段宜康,今(28)日下午搶在劉憶如開記者會前,先拿出行政程序法「前配偶」需迴避之規定反問,為什麼劉憶如會派「前前夫」李鍾熙擔任台積電董事呢?用劉憶如的話,「難道沒有人可以派了嗎?」請劉憶如開記者會前先回答這個問題。

根據行政程序法第32條第1款:「公務員在行政程序中,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一、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為事件之當事人時。」

立委翁金珠表示,對於宇昌案變造文件一事,劉憶如每天都提出新的說法,也不斷開記者會,但對民進黨質疑她為何要兩度變造文件,卻都說不清楚。她如果很喜歡當發言人,應該要離開經建會主委一職,可以到馬辦當發言人。

段宜康說,因此他們「被迫要用劉主委自己的標準與邏輯來檢驗她」。他們要問行政程序法特別標舉「前配偶」也是需迴避的對象。

段宜康指出,劉憶如是2010年5月20日接任行政院開發基金管理委員會主委,但同年8月6日其前夫李鍾熙(1978-96)卻被行政院開發基金任命為台積電法人董事。「這是一個行政處分,非常清楚違反行政程序法的規定」,等一下請劉憶如開記者會時說明有無違法?

段宜康說,根據台積電去年的財報,董監事的酬勞是8百萬元。如果具有公務員身份的法人代表,按規定每個月不能領超過1萬5千元的費用;而李鍾熙是政府轉投資的「財團法人生物技術開發中心」董事長,並非公務員。到底李鍾熙有無領取台積電董監事酬勞,「我們沒有資料」。

他說,李鍾熙是他們非常敬重的科技界前輩,但他們還是必須提出質疑,並用劉憶如的話反問她,「難道沒有人可以派了嗎」?

經建會主委劉憶如一共有兩段婚姻。第一段是於1978與李鍾熙結婚,但於1996年離婚。第二次婚姻於1997年與曾垂紀結婚,但於2010年兩造協議離婚生效。

此外,民進黨今天也公布針對「宇昌案是選舉抹黑還是圖謀私利」的內部民調顯示,44.5%民眾認為這是「選舉抹黑」,24.7%民眾認為是「圖謀私利」,沒意見是30.8%。在年齡層部分,以20-29歲的54.3%認為是「選舉抹黑」比例最高;而大學以上也有47%認為是「選舉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