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昨天拿出北市銀以「極機密」發函北市府財政局公文後,民進黨發言人莊瑞雄今(20)日上午繼續出示台北銀行在2002年8月8日的董事會議記錄指出,當年台北市長馬英九「十萬火急」在一天內,從股長到市長連批准9個章,還列極機密通過這項具重大爭議與有行政瑕疵的金融合併案。他說,吳敦義院曾說,很驚訝宇昌案國發基金在6天之內就快速撥款,吳揆或許應該「更驚訝」當年的馬市長為何急於在1天之內便通過富邦案。

莊瑞雄表示,台北市政府財政局收到這份主旨為「台北銀行擬與富邦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進行股份轉換案」最速件、極機密的公文,從8月8日早上8點半開始,自徐股長、第三科科長、財政局主任秘書一路上簽,再來會簽到研考會主委吳秀光及法規會主委陳清秀,陳清秀還標上時間,8月8日9點30分,最後到副市長白秀雄、陳裕章,市長馬英九一共「9個章」,一天內便通過。

莊瑞雄也指出,民進黨立院黨團刊登廣告列出很多質疑,包括,富邦以小併大,兩者資產極不對稱。當時市議會副議長費鴻泰強烈質疑,全案形同把台北銀行合併給富邦,事先沒有經過議會政策辯論跟同意就去做簽約,沒有辦法確保股東權益。當時台北銀行董事長廖正井也認為是重大瑕疵,此外該合併契約也不合理,北市府只有2席董事,富邦蔡明忠家族卻有7席董事。

他說,民進黨立院黨團今天刊登彙整當年外界各項質疑的廣告,用意在提醒國人,也呼籲馬總統必須要出面詳細說明。

至於馬英九反駁說,他去跟富邦餐敘只有2次,一次是在2002年9月16日,一次是2003年8月11日,都是在富邦與北銀合併後的事情,莊瑞雄表示,富邦與台北銀行真正合併契約簽訂日期是93年9月8日,因此富邦魚翅宴全部都是在93年9月8日合併契約簽訂之前發生,這部分馬總統顯然還是沒有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