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十四張自救會不滿新北市政府二星期前以張貼公告的方式,要求十四張的居民11月30日前搬走,否則不但將面臨強制拆除的命運且領不到補償金,因此今(28)日下午前往新北市政府抗議;不過,在警方數度舉牌警告自救會的成員違反集會遊行法,以及求見新北市長朱立倫未果的情形下,自救會與警方爆發多波的衝撞,並有人掛彩。

交通局專門委員吳國濟強調,居民占用市有土地多年,為避免捷運工程延宕及兼顧居民的權益,已提高居民各項補償金,也修正社會住宅條例將公共工程或都市更新拆遷戶納入承租資格;另環狀線施工在即,若工程延宕將面臨施工廠商的巨額求償。

此外,吳國濟表示,拆遷期限已自去(2010)年9月13日起3度的展延,11月底是最後的期限,凡於11月30日前配合搬遷者,即可領取救濟金、自動拆遷獎勵金、人口搬遷費及房屋補助費等。

十四張自救會長洪仁鐘指出,他們有2點的訴求,包括把月底的拆遷期限延後到春節過後,以及承諾將十四張居民納入社會住宅的安置,並可以優先的承購(租)外,同時一定要等新北市議會審議通過將十四張居民納入「新北市社會住宅自治條例」的安置計畫,他們才願意搬遷,否則他們將夜宿市政府,持續的抗爭。

抗議的民眾也把棉被置放在抗議現場,以凸顯不滿市政府未安置就迫遷的作法,同時認為「人的安置」,才是迫遷戶最根本的生存需求,尤其不應該讓公共建設成為人民居住權益的幫兇。

 

交通局專門委員吳國濟強調,拆遷期限已自99年9月13日起3度的展延,11月底是最後的期限。圖片:陳冠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