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我駐美國堪薩斯處長劉姍姍涉嫌虐傭遭美方逮捕一事,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今(14)日表示,這事涉台灣主權、駐外人員應有的待遇,外交部應強力交涉;不過,劉姍姍虐待菲傭是否真的如外交部所稱的「與公務相關」,蔡英文則有所保留的說,「同時也需確認」。

民進黨發言人梁文傑則說,根據媒體報導,劉姍姍可能涉嫌觸犯刑法第129條「公務員剋扣罪」、第296條「使人為奴隸罪」及第336條「公務侵佔罪」,外交部應詳細調查。

蔡英文指出,就台美雙方協定而言,台灣駐外人員是有豁免權的;而相關的美國法令也應該有其支撐的基礎;只是豁免權適用的範圍,雙方有爭議的空間,這也是外交斡旋、交涉的重點。所以,希望外交部門能就此強力交涉。因為這也事涉我們國家主權、駐外人員應有的待遇。

但劉姍姍涉嫌虐待菲傭一事,蔡英文表示,對於駐外人員有無違反當地法律,也不能偏袒。駐外人員也必須尊重當地國家的法律。同時也需確認,其爭議行為是否真的與公務相關。

發言人梁文傑表示,因為此事牽涉到台灣關係法及台美豁免協定,所以,民進黨主張外交部應該全力讓劉姍姍回到國內。但根據相關報導,對於劉姍姍可能觸法等情宜,外交部應該公正調查。

至於劉姍姍可能觸犯的法律,梁文傑進一步說,以代表處名義雇用菲勞,薪水本應由代表處直接支付月薪1200元美金,但實際領到的卻僅有400-450元,中間800元美金的差價,到底到誰手上?劉姍姍是否已經觸犯刑法第129條「公務員對於職務上發給之款項、物品,明知應發給而抑留不發或剋扣」?

其次,梁文傑說,就劉姍姍扣留菲傭護照一事,可能已經觸犯刑法第296條「使人為奴隸罪」。而中間差價800元若遭劉姍姍自行扣留,則涉嫌刑法第336條「公務侵佔罪」。

梁文傑說,外交部除了權力將劉姍姍引渡回國外,外交部也需調查劉姍姍是否涉嫌犯下以上之罪名。若有的話,劉姍姍也需接受我國法院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