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昨(8)日認定中油高雄煉油廠「利用雨天報備方式排放廢污水」,重罰中油公司2630萬,中油今(9)日出面喊冤,強調高雄煉油廠內設有廢水處理設施,根本沒有偷排汙水的需要,中油將對環保署提出訴願。經濟部長施顏祥則認為,因為目前環保署及中油雙方的說法有所出入,尚待釐清後才能具體評論。

環保署指出,中油高雄煉油廠涉嫌利用法令漏洞,在向政府報備後,非法在後勁溪中排放廢水;經環保署蒐證後,證實中油在近3年來,不法排放廢水高達55次。

對此中油高雄廠廠長李順欽表示,高雄煉油廠內有三座廢水處理設施,廠區的製程廢水經由生物技術淨化後排放入海,絕對沒有偷排廢水的動機。李順欽也反駁,環保署指後勁溪飄出異味的河段是從竹仔門橋到德民橋段,但中油的逕流水排放口是在竹仔門橋下游1公里處,不可能造成上游出現異味,他認為環保署根本是找錯對象。中油對環保署的裁罰不服,將提出訴願,以還自己一個清白。

中油強調,由於高雄廠區占地260公頃,只要降雨1毫米,就會讓廠區多出2萬6000公秉的逕流水,雖然廠內有兩座各5萬公秉的暴雨緩衝槽,但如遇大豪雨也恐怕無法應付,所以中油還是要依程序向環保局報請放流逕流水,並由環保局檢驗把關。

高雄市環保局則表示,中油假借下雨排放廢汙水,已經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依法可裁罰最高金額達60萬元處分。環保局將在收到環保署資料後,針對環保署所說的違法事證依法開單告發,並將全面清查排放紀錄,不排除將予以停工處分。

經濟部長施顏祥今天則是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中被立委問到相關問題,施顏祥表示,目前看過環保署、中油等相關新聞資料,發現雙邊說法有差距,未來會去了解為何有這樣的出入,估計需要花2個月時間。他強調,國營事業不能做任何違法的事,若一旦被處罰,內部人員將被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