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8)日三讀修正通過「公平交易法部分條文」,規定不論素人(如部落客)或名人代言或推薦產品內容如果不實,只要能證明薦證人和廣告主有對價關係,就必須負連帶賠償責任,最高可罰收受報酬的10倍金額。

此外,由於公平會日前針對超商咖啡聯合漲價行為開罰,被質疑開罰金額與超商的獲利不成比例。公平交易法今天也一併修正,對於廠商之間的聯合行為影響市場,在原訂最高可罰2500萬元罰鍰外,新增「情節重大,可處最高上一會計年度銷售金額10%罰鍰」,讓業者賺得越多,罰得越高。

新法規定,未來民眾參考網路上的推薦文章購買物品,若是知名公眾人物、專業人士或機構 (如牙醫或牙醫診所推薦特定品牌牙膏)等明知或可得而知推薦文可能引發消費者錯誤認知者,還進行推薦,就必須和廣告主同負賠償責任。而部落客推薦亦然,若能證明該部落客和廣告主有對價關係,也須負起連帶賠償責任,最高不得超過薦證酬勞的10倍。

參與修法的中國國民黨籍立委丁守中表示,並非所有撰寫不實推薦文的部落客都會因此受罰,處罰的對象主要是針對有收受業者或廣告商報酬的部落客才須負連帶賠償責任。丁守中說,「我們主要是罰職業代言的、拿錢的,在網路上做不負責的代言,而且收廠商的錢,那種職業的部落客我們才罰,罰最高也只有收受金額的10倍而已。」

此外,除了將廠商間的聯合漲價行為罰款提高至無上限外,也增列窩裡反條款,只要是參加聯合行為的業者在公平會調查前或調查期間主動陳述具體違法狀況,並檢附事證協助調查,就可以減輕罰責或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