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秩序維護法「罰娼不罰嫖」條文因違背憲法平等原則,將於本月6日失效,修正草案至今仍在二讀階段,若無法如期完成三讀,將出現法律空窗期。立法院長王金平今(1)日上午接受採訪時表示,現在等候民進黨團討論成果,原則上希望能在4日的院會處理完畢,才能趕上時間。國民黨團本週將加速協商,若不得已勢將訴諸表決。

自2009年11月大法官宣示《社會秩序維護法》「罰娼不罰嫖」條文違背憲法平等原則,今年4月曾引發是否在地方設置合法性交易專區的討論。7月,行政院通過部份修正草案,授權地方政府制定自治條例,規劃合法從事性交易區域,只限商業區或非兒少使用的遊憩區,而且必須與學校、寺廟等保持適當距離;區域外從事性交易,娼嫖皆罰,處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

對於修正草案,立法院現有3個修法版本;行政院版本主張設置性交易專區,專區內娼嫖都不罰,專區外娼嫖都要罰,設專區的權責在地方政府,但若地方政府皆不願成立性交易專區,仍需繼續與地方政府協調。目前為止,除了少數原先就合法的性交易場所,全台尚無縣市成立新的合法性交易專區,等於全台的性交易都不合法。

民進黨立委黃淑英、國民黨立委黃義交共同提案主張「罰嫖不罰娼」,並課予購買性交易者接受講習的義務;國民黨立委鄭麗文版本則主張娼嫖全面除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