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回應中研院院長翁啟惠等人連署發動的「人才宣言」,也基於愛惜政府人才,行政院於今(7)宣布放寬政府捐助財團法人專業人才中高科技、稀少性或其他特殊性研究領域者的薪資上限,如超過各主管機關特任首長的薪資待遇,可由主管機關邀外部學者專家,訂定薪資基準報行政院核定。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今日表示,根據「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從業人員薪資處理原則」的現行規定,財團法人董事長、經理人的薪資原不可超過各主管機關特任首長的薪資待遇新台幣19萬500元。

但鑒於部分人才得來不易或專長特殊,已將限制放寬至可由主管機關邀外部專家審議後,在月薪30萬元以下範圍內,評定支給。

而專任顧問或研究、技術專業人員的薪資上限,從原比照簡任第14職等政務副首長月支待遇,不得超過新台幣16萬5855元,放寬至若屬於高科技、稀少性或其他特殊性研究領域者,若不超過部會首長薪資新台幣19萬500元,可由主管機關透過專家訂薪資基準,並報行政院核定。

中研院院長翁啟惠在今年8月時與18位產學媒領袖發表「人才宣言」,提議鬆綁人才薪資限制,建議行政院放寬高科技、稀少性或其他特殊性研究領域的專業人員薪資上限,若要超過主管機關特任首長薪資,主管可根據市場調查與專家評定基準,並由行政院核定實施。

人事局張念中表示,雖然放寬相關薪資上限,但財團法人每年還是必須實施績效考核,若考核未達工作目標者,必須於下年度起酌減其薪資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