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瑪都颱風來襲引發家長抱怨未達停班標準使小孩在家沒人顧,行政院遂研議給薪之「家庭照護假」的可行性。今(14)日六大工商團體聯名發表反對意見,他們認為「家庭照護假」應比照事假辦理,不應將給薪的壓力轉嫁到雇主身上。

這份由工商協進會、全國工業總會、全國商業總會、工業協進會、中小企業協會、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等六大工商團體聯合發出的聲明指出,目前國際經濟形勢險峻,外加勞保費調漲、二代健保將實施,企業的營運成本大增、經營環境非常艱困,如果政府貿然實施「家庭照護假」將衝擊雇主未來調薪或增僱人員的能力。

工商團體指出,颱風天如果員工必須請假照顧小孩,可依《兩性工作平等法》請家庭照護假,併入事假計算,每年以7 天為限,雇主不須給薪,但也不得記勞工缺勤。至於如果無法請假,工商團體建議讓政府開放部分學校教室,讓須上班的老師就近照顧,父母則可安心上班不須請假。

工商團體認為,「家庭照顧假」故然有其安定社會的功能,但應該屬於社會福利制度的範圍,如果要給薪也應該由政府負擔,不該由企業雇主埋單。他們也建議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或比照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方式,由就業保險基金給付,以避免造成企業的負擔,進而影響失業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