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13)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新北市土城區中華高中教師劉志認出面控訴,自己因為參加工會組織而遭校方打壓,校方刻意不排課給他,讓他完全沒有收入。劉志認強調,他將向勞委會申請勞動裁決,這也將成為教師適用《勞資爭議處理法》後首宗關於教師的裁決案例。

擁有27年教學資歷的中華高中教師劉志認,今天在全教總、全國產業總工會、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的陪同下,在勞委會前召開記者會控訴校方打壓,現場還有他教過的學生出面力挺,為心目中的好老師被解聘抱屈。

劉志認指出,今年五月新版「勞動三法」上路後,他與學校幾名老師參加工會組織,並向校方提出具體建議案,沒想到這些老師都遭校方刻意縮短聘期,並以不假外出、未經請假准許離校、經常性曠職等理由召開教評會,決定是否解聘或不續聘他。

劉志認說,雖然教評會未達成具體結果,校方也沒通知是否續聘,然而至今就沒再安排課務給他,讓他完全領不到薪水,讓他決定今天來到勞委會申請勞動裁決,為護自己的勞動權益。

劉志認強調,他是工會幹部,依規定每周三下午都可以請公假,但拿出請假單,上頭所有主管的章都蓋了,獨缺校長的章,他只好以事假方式請假處理工會事務,沒想到校長最後卻用曠職的理由不續聘,讓他深感無奈。

全教總理事長劉欽旭則指出,教師根據新版「勞動三法」規定可組織工會,但教師參加工會活動請假並向學校提出建言,卻疑似遭校方以不當勞動行為等理由打壓,教師除了向勞委會申訴外,也希望教育部能站出來保護教師的工作權益,檢視學校是否不當辦學。

對此,教育部中部辦公副主任許志銘回應,依法校方如要解聘老師,必須在教評會決議10天內報請主管機關核准,若未完成法定程序,校方就要依法支付薪水。他強調,目前教育部還沒有收到中華高中不續聘老師的公文,是否有違法情況會深入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