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空軍作戰司令部士兵江國慶遭刑求冤殺案,國防部軍法院今(13)日宣判江國慶無罪,冤獄昭雪,可望獲賠償近1億。

這件1996年發生的謝姓女童命案,當年軍方專案偵辦小組速偵速審,將認定涉案的江國慶於1997年8月13日執行槍決,被槍決時年僅21歲。2011年1月28日,另名涉案人許榮洲坦承犯下空軍女童性侵命案,才使真相大白。由於本案係遭使用非法手段刑求逼供進而導致冤枉判死,被視為台灣的重大司法人權事件之指標。

經過國防部軍法院重新審理後,審判長今天表示,因當初取得江國慶相關自白屬不正當性等原因,判決江國慶無罪。雖然人死不能復生,但江國慶家屬將可據此申請國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