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各中小學都在辦理一學期一次的學校日,然而不少家長因工作繁忙,往往錯過這縮短親師距離、促進親師良性溝通的難得機會。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8)日出面呼籲政府,修法讓勞工家長以帶薪公假的方式參加學校日。全教總理事長劉欽旭表示,雖然學校已盡量將學校日安排在假日或晚上,但仍有許多生計困難的弱勢家長無法參與,所以推動「親職假」修法已刻不容緩。

全教總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呼籲各界重視勞工家長參與學校日活動的權益。劉欽旭指出,學校日主要是要讓家長了解學校辦學方針,以及教師教學理念、班級經營方式等,對於增進親師溝通與關係來說非常重要,但卻有很多家長因故無法出席。

劉欽旭表示,家長無法參與學校日的主因就是工作因素,其中,又以時常必須受生計問題牽絆的弱勢勞工家長居多,家長缺席學校日的比例越高,不僅使學校辦理親師日的美意大打折扣,更連帶讓「教育基本法」的立法意旨淪為空談。

他坦承,其實學校為了配合家長,已經盡量將學校日安排在假日或晚上,但在雇傭型態日趨多元化下,還是有很多勞工家長因為工作關係須加班、輪班而缺席。

劉欽旭語帶感慨說,不只弱勢家長無法參加學校日,綜觀很多中小學中家長依法應參與的會議,例如:教師評審委員會、校務會議、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等,這些參加的家長代表有多少是勞動家庭出身?他說,弱勢家長或勞工家長就是在這重重壓迫下,無緣參與學校事務,使教育淪為、強化鞏固優勢階級的情況。

有鑑於此,全教總呼籲,學校日活動若遇勞工上班日,應給予勞工帶薪公假參與,每年以一日為限(上、下學期各半日)。未來並將推動修正《勞動基準法》第37條,明訂「勞工出席國民教育階段子女的學校家長日應休假」以落實教育公共化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