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憲法法庭今(7)日裁定政府參與拯救歐元區債務危機國家的基金沒有違憲,同時裁定未來的每一筆財政資助,都必須得到聯邦議院財政委員會的批准。

6名德國經濟學家與議員認為,歐盟、國際貨幣基金(IMF)去年5月為希臘制定的1,100億歐元(1,540億美元)的紓困計畫,以及設立歐洲金融穩定機制(EFSF),違反了德國和歐盟法律,因此要求憲法法庭釋憲。

由於歐元區的債務危機持續擴大,因此今天德國憲法法庭的裁決,將具有指標意義,有助於未來對歐元區的紓困行動。

德國憲法法庭在今天的裁決中表示,對未來的拯救方案,國會必須具有足夠的影響力。法庭的裁決也認為,國會不可通過任何出現共同國債的協議。

分析家認為,憲法法庭的裁決,對日後再出現危機時,恐將限制總理梅克爾的轉圜空間;同時也明顯否定了推出歐元債券的構想。

這項裁決也讓經濟學家憂心,必須由國會決定今後的拯救方案,恐怕會拖慢拯救行動,無法迅速應付市場的波動。

不過,也有法律專家樂觀的認為,雖然憲法法庭的裁決加強了國會的權力,但還不致於讓政府綁手綁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