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6)日宣布,我國與捷克正式簽署「電信合作瞭解備忘錄」,除了雙方是以正式國名及官方職銜簽署之外,也是我國NCC首度與歐洲國家簽訂電信合作備忘錄。NCC表示,此項備忘錄簽署將可就我國推動相關政策、法規及市場發展等經驗,積極與捷克分享,有利於雙方通訊傳播之進一步發展

NCC指出,NCC主委蘇蘅在捷克當地時間9時30分與捷克電信辦公室(Czech Telecommunication Office, CTO)主委Dr. Pavel Dvořák,於捷克首府布拉格完成簽署儀式,象徵我國與歐洲國家電信合作交流又向前邁開一大步。

NCC表示,簽署備忘錄的淵源是由於捷克CTO主委Pavel Dvořák去年應邀來台參加「第2屆台捷電子化政府研討會」時順訪NCC主委蘇蘅,雙方除就數位轉換及通訊傳播發展趨勢等議題進行討論外,亦表達就電信頻譜監理、數位紅利、號碼管理等議題進行深入交流之意願,隨後雙方即展開洽簽合作瞭解備忘錄之磋商。

NCC進一步解釋,這項合作係由我國外交部及駐捷克代表處居間協調,並經NCC與CTO充分溝通後,商定雙方未來合作範疇,內容包含無線電頻率監測、號碼管理、網路互連、無線通訊及執照核發等議題。NCC盼藉此建立雙方專業合作平台,以資通訊科技展現我國外交軟實力。

NCC說,捷克位於歐洲中心地理位置,捷克之能源及資訊光電產業發達,又較西歐國家擁有高競爭力之勞工,吸引不少我國企業投資,包括國內資通訊大廠鴻海、友達光電、華碩電腦、宏碁等企業都在捷克設有組裝、維修或銷售據點。

NCC強調,此項備忘錄簽署有利於雙方通訊傳播之進一步發展,並展現我與國際通訊傳播同儕機關協力合作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