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李慶安雙重國籍案,台灣高等法院將李從2年徒刑改判無罪,但案件能否上訴,引發各界議論。高院晚間指出,合議庭認定本案可上訴,籲各界還給法院純淨審判空間。

李慶安被控擔任第7屆台北市議員及第4、5、6屆立委期間,故意隱瞞具有美國國籍身分,詐領薪資新台幣1億餘元,遭檢方以詐欺、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起訴。法院一審時,以詐欺罪判她2年,全案在二審逆轉,高院合議庭改判李慶安無罪。

雖檢方起訴的罪名均屬二審定讞,但高院承審合議庭認為,本案在二審審理期間,審判長曾就李慶安是否涉貪污罪嫌,諭知由檢、辯雙方辯論,因貪污可上訴三審,合議庭因而認為本案仍可上訴,引發各界議論。

高院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高院合議庭對李慶安的雙重國籍案已做出適當判決,若當事人對判決結果不服,應循正當法律程序尋求救濟,若對現行訴訟制度或法律規定不滿,應循正當途徑或程序,向立法或主管機關提出修法建議。

高院認為,法律見解爭議屬平常之事,應經由審級制度、實務見解或修法謀求解決,情緒性的言語或模糊焦點,對解決爭議並無幫助。

高院指出,合議庭已明指本案可上訴三審的理由,本案既然未確定,為尊重審級制度,呼籲各界還給法院一個純淨審判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