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今(16)日召開《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2次研商會議,計畫將引入歐盟REACH(註冊、評估、授權、限制法規)的管制精神,並且加強對毒化物的管制與提高罰則。但環保團體認為,若不讓資訊更加公開,讓廠商以商業機密為由拒絕政府相關調查,只會讓毒化物的管制有所阻礙。

環保署表示,雖然塑化劑已從第4類毒化物(疑似毒化物)改列為第1、2類毒化物,但為了杜絕相關事件再發生,環保署將加強第4類毒化物的規範,同時建立新化學物質的登錄申報管理制度,藉此有效掌握化學物的種類與分布。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呂翊齊則指出,此次修正內容令民間充滿疑慮,其中,對於資訊公開問題仍然不夠確實,讓不肖廠商得以用商業機密為由,拒絕政府掌握化學品的使用過程,成為爭議案件在評估健康風險時的重大阻礙。

他還說,目前毒管處的組織編制,恐怕不足以因應修法後增加的業務負擔,而此時正逢政府組織改造的時機,呼籲政府單位應擴大編制,避免人力不足,造成業務有所怠慢。

毒管處長林建輝則回應,對於要求資訊公開的部分,環保署一直有在做,但對於涉及商業機密的部分,他承認,現階段還是有執行上的困難;此外,他也坦承,毒管處正面臨著人力不足的問題,但組織編制的擴大,需要經由立法院的通過才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