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台灣爆發的塑化劑事件重創台灣食品產業,也讓食品履歷、食品標示等議題再度受到消費大眾的關注。而最受人民所關心的食品添加物,在黑心起雲劑事件後,媒體大篇幅報導下,消費者才了解到許多市售商品內含的成分是可以用香料調製出來的。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12)日召開記者會,公布他們於2011年6月間針對市售24項商品的抽樣調查,結果顯示大部分產品都有「名不符實」的問題,恐有違法之虞。

消基會指出,雖然目前的食品法規允許業者在一定的範圍內,可以使用食用色素、香料等添加物調製出各式各樣的口味,但若是使用了某種添加物才成為某種口味,卻在食品的外包裝上宣稱是該口味,或是包裝上的圖樣誤導消費者,讓其以為產品中真的含有果汁或是其他原料,如經查獲不實的話,可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9條規定,立即要求業者限期回收改正。

消基會表示,消基會工作人員於2011年6月間,前往各大連鎖超市、便利商店、批發行等通路,購買食品樣品共24件,價格介於10元至150元間,品項包括飲料、沖泡茶包與穀粉、甜點、麵包、零嘴餅乾、泡麵、冰棒等,樣品中不乏義美、味全等知名食品廠商所製造或進口的商品。

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說,在2010年時就召開過相關調查發布會,揭露許多品名與成分不符的產品,事隔一年,再隨機抽樣,發現還是有許多「名不符實」的現象,都沒有顯著改善,「業者應該以誠信為原則,而不是為了吸引消費者購買這些商品,而在標示上做一些誇大的廣告,對消費者健康也是一種傷害。」

消基會舉例說,「紀文龍蝦丸」打著龍蝦的名號,標示中卻沒有任何「龍蝦」的成分,消基會人員打去廠商詢問,得到的卻是「我們的商品名稱是『紀文龍 蝦丸』,是蝦丸當然沒有龍蝦。」的回應。他說:「你以為有蝦嗎?很抱歉,成分標示只有魚漿,連蝦子都沒有」。

消基會建議消費者,加工愈繁複、化學成分添加越多的食品,愈容易對人體造成負擔,還是選購愈單純的商品較好。而消基會也呼籲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應該言加規範商品標示的真實性,避免消費者「花了冤枉錢也賠了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