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多年的陸正案,日前被告邱和順被判處死刑定獻,但邱和順的律師團今(11)日公開兩段影片,指證邱和順和同案被告有被刑求逼供的狀況,才會做出與事實不符的筆錄和自白。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峯正表示,律師團將在今天提出非常上訴,為邱和順平反。

律師團今天還痛批法院無視可證明邱和順與其他被告無罪的證據,甚至對被告和事實互相矛盾的說法也不加以採證,就草率判決邱和順死刑。

據了解,現年52歲的邱和順在民國76年,分別被檢方認定犯下震驚全台的「陸正綁架案」以及「女保險員柯洪玉蘭分屍案」,當時他才28歲,羈押至今,創下我國司法史上被羈押最久的紀錄。邱和順經歷法官判13次死刑,也是今年第11個死刑定讞的被告,使法務部手中待槍決的名單增至50人。

邱和順的9名辯護律師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在現場公布兩段影像,律師團指出,其中一段影片可以看到一名陸正案同案的被告正在做筆錄,下半身只穿著一條內褲,這是因為筆錄前他被帶去刑求,以電擊棒電擊下體;另一段影像則為2名員警偵辦柯洪玉蘭案時在車上的對話,談論刑求邱和順讓他翻供的過程。

司改會的網站上也公布了兩段陸正案同案余姓被告在警局做筆錄時的錄音,其中可以聽見警方對當時還未成年的余姓被告態度兇惡,還不時傳出毆打聲,錄音中也聽見負責做筆錄的員警叫同事拿辣椒水的對話,這些都顯示警方當初有刑求的事實。

邱和順的律師李勝雄指出,他堅信被告是無罪的,因為他們既然都已經承認犯罪,卻又無法說出屍體的明確地點,而且不論犯案手法還是過程,被告所說的都與事實有所不符。李勝雄還表示,先前他去問過一名涉嫌犯下陸正案的未成年被告,這名被告已經服滿刑期出獄,該名被告堅稱自己沒有涉案,而且表示有受到刑求,但對於其他人涉案與否,該名被告表示不知情。

到場的邱和順胞兄邱瑞得則說,邱和順與同案的未成年被告是在民國77年1月認識,怎麼可能會共同犯下民國76年底的陸正案?他進一步指出,當邱和順被刑求時就會受到禁見,每次他與母親去探視邱和順時,都要幫他準備很多內傷藥。邱瑞得無奈的說,自己小兒子的書包,竟然被當成是陸正的書包,非常誇張。

林峯正強調,邱和順的案子疑點重重,所以律師團已將陸正案的相關資料備妥,會在今天向最高檢察署提出非常上訴,並且申請再審,為邱和順平反。林峯正也對法務部喊話,他希望法務部長槍下留人,千萬不要用《速審法》做為快速處決邱和順的理由。

影片說明:

影片1:員警偵辦陸正案時對同案余姓被告的錄音,可以聽見員警毆打被告的聲音。

影片2:兩名員警在偵辦柯洪玉蘭分屍案時於偵防車內的對話,員警在談話中承認有對邱和順刑求。

影片3:邱和順同案被告作筆錄時的影像,可以看見被告下半身僅著內褲,辯護律師團認為這是曾遭刑求電擊下體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