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都發局長黃崇典、前經發局長朱蕙蘭、副局長陳如昌及前商業科長劉美美等4名官員,因為對轄區內的酒店重大違規,沒有詳實登記並依法裁處,今(9)日遭監察院彈劾。其中,朱蕙蘭和黃崇典在今年5月間才因阿拉夜店大火案遭到彈劾,如今再度被彈劾。監委痛批台中市的聯合稽查工作形同虛設,不排除向上追究相關官員的行政責任。

監委沈美真表示,台中「歡喜就好大酒店」從91年開始一直到去年8月為止,長期利用頂樓加蓋的違建,以詐騙、脅迫,監控和債務約束等方式,逼迫坐檯小姐從事性交易,期間台中市政府聯合稽查小組曾6次進行稽查,但中市府經發局和都發局人員都沒有詳實記載並依法裁處。

監委余騰芳則抨擊中市府稽查沒有落實、各個機關敷衍了事,聯合稽查工作簡直形同虛設,直到監院進行調查,才派正式公務員帶隊稽查。監委馬以工指出,全案目前先針對公安檢查的部分提出彈劾,至於中市警方可能涉及包庇色情的部份將另案調查,未來也不排除向上追究相關官員的行政責任,並對中市府提出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