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日前公佈「全國電子病歷及影像資訊網計劃」,宣布3個月內推動126家醫院辦理,明年正式上路後,將推廣至全國5百多家醫院及2萬多診所。醫療院所從雲端共享電子病歷,但病患隱私外洩是一大隱憂。對此,衛生署今(9)日表示,欲調閱或增刪病歷都必須在醫療院所的「封閉網路」進行,還必須通過健保卡、醫事人員卡的「雙卡認證」,任何查看、更改病歷的行為都會被記錄並永久保存,醫院欲調閱病歷也必須取得民眾「紙本同意書」。

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趙麗雲,上午偕同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和衛生署資訊中心主任許明暉,共同召開「病歷上雲端,病患隱私誰來管?」記者會。

趙麗雲首先針對爭議最大的隱私問題,要求衛生署提出有效方法保障民眾個資。她也要求衛生署報告至今的試辦成果,以及未來正式上路後能為國庫省下多少錢?趙麗雲強調,病歷是醫療資料中相當精華、隱私的部份,是否應推動「特別法」來保障雲端病例上路後民眾的隱私權,衛生署應再審慎評估。

石崇良回應,擁有電子病歷的醫院要負起監督保管之責,儲存的要求也高於紙本。欲複製、增刪、查閱病例都必須經過一套標準作業程序,有權限的人員才可接觸到病歷,執行任何動作也都會被記錄下來並永久保存。他強調,電子病歷的「證據力」,每次的變動除了有記錄外,更須附上「電子簽章」,這是由衛生署發放的醫事憑證,可以使錯誤率降低。醫院間的病歷交換病患不需負擔費用,而複製或摘要病歷,收費等同現在的費用,並不會更貴。

許明暉補充,只有在封閉網路才查得到電子病歷,使用雙槽讀卡機,通過民眾健保卡與醫事人員卡的認證,並取得民眾紙本同意書,醫院才可調閱病歷。雲端病歷上路後,預估可節省5百億元的支出。民眾如有疑慮,可向地方衛生主管機關申訴,查核有洩漏隱私之情事,依醫療法可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緩,最高還可處以醫院停業處分。趙麗雲強調,只有行政救濟是不夠的,衛生署應開闢司法救濟途徑,讓民眾權益受損時,可以更受到保障。

許明暉表示,目前並不強迫每家醫院都要使用電子病歷,但欲使用者須通過資安認證並每年覆核。衛生署也會提供醫院誘因,通過資安認證並實施電子病歷的醫院,未來在醫院評鑑、健保申報時,都不用送紙本病歷,可以節省很多成本,讓嚴謹、安全的電子病歷能在台灣全面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