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使用行動上網的民眾快速增長,但電信業者所提供的頻寬卻往往不敷使用,造成上網龜速引發用戶不滿。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今(5)日在立院召開座談會,請來業者與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代表,就行動上網速度問題進行討論。賴士葆主張,電信業者應提供7天的行動上網鑑賞期,讓消費者檢視商品服務的好壞。NCC營管處長陳國龍則回應,將會要求業者將現行3天鑑賞期提升為7天。

針對有民眾反映對行動上網不滿的情況,賴士葆今天在立法院提出部分主張,包括電信業者必須加速升級行動上網頻寬、最低保證平均頻寬的履約保證、提供行動上網至少7天鑑賞期、3個月內推出查詢資料下載量及連線速度的免費應用程式(APP)等服務。

對這些主張,陳國龍說,行動上網7天鑑賞期的部分,NCC會開始要求業者;至於升級行動上網的頻寬,NCC一直在持續推動中。不過,關於提供最低保證平均頻寬的履約保證部分,陳國龍認為,還有技術上的問題需要經過討論、評估,才能做決定。

今天與會的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等3家電信業者則表示,提供查詢資料下載量及連線速度的APP是可行的,會開始著手計畫推出。但就目前頻寬不足的問題,業者坦承,由於基地台設立越來越難尋找地點,所以還需要繼續克服。

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代理副秘書長劉清芳表示,消保會接到不少關於行動上網頻寬的投訴,其中80%民眾抱怨收訊不良,另外20%則是辦了「吃到飽」方案後,才發現上網速度不如預期而產生的消費糾紛。劉清芳建議業者,可以規劃依傳輸量計費的費率方案,避免少數用戶占用大量頻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