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報章雜誌及宣傳廣告中,民眾經常可以看見一棟棟美輪美奐的房子示意圖展示其中,但這些宛如新房、設備應有盡有的房屋真的像圖片上展示的這樣完美嗎? 臺北市議員厲耿桂芳今(2)日要求政府,須針對這些似真似假的建商廣告示意圖,制定清楚的規範並嚴格執行,以防建商利用高超的電腦「修圖」、「合成」技巧欺騙消費者

根據公平會上半年案件統計,今年來已經有高達14件遭處分的建商建案,罰款共2360萬元,並創下了6年來最高的紀錄;在這些遭處分的案件當中,以「廣告登載與實際不符」為最大宗。

厲耿桂芳表示,在一般的房屋廣告當中,民眾很容易就掉入建商虛擬圖片的陷阱當中,建商利用高超的修圖技巧,修改房屋圖片以讓消費者對房屋有想像空間,雖然一般建商都會加註「合成示意圖」或者「圖片僅供參考」等字樣於旁,但通常字樣都位於角落且極不明顯,讓消費者難以察覺。

以陳情民眾提供刊載於聯合晚報的廣告為例,厲耿桂芳說,廣告中的房屋前有一大片綠地,且兩旁未有其它建築物存在,但實際上的房屋前卻沒有如此大片的綠地,且被夾於其它兩棟建築物中間,而將真實照片與虛擬照片攤開一比較,就可發現兩者差異甚大,簡直「修很大」。

厲耿桂芳指出,在上述廣告中,雖建商在圖片右下有加註「與公園合成示意圖」,但文字不但小,顏色也極不明顯,許多民眾若沒注意到這些「提醒文字」都有可能因此受騙上當。

對於這些建案廣告的管理,消費者保護法第22條規定:「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

厲耿桂芳認為,政府其實有注意到廣告誤導民眾的問題,只是缺少更明確的規範,因此應該針對這些廣告制定清楚的規範,也該嚴格的執行。她表示,建商廣告的圖片註明文字應該要清晰可見,像是香菸盒上的健康警語就相當明確,可參考此作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