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記者王煒博由於持續跟拍藝人孫正華夫妻,遭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遭罰鍰1500元,但王認為此事關係媒體採訪權及名人隱私權而聲請釋憲,司法院大法官今(29)日下午5點做出做出「合憲」的解釋。

王煒博因持續跟拍藝人孫正華與丈夫苗華斌,遭苗報警處理後,王因而遭警方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第2款規定「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裁罰王新台幣1500元。

王煒博認為,社維法第89條第2款規定已違反憲法保障的新聞自由,聲請釋憲;大法官受理後,也認為此事攸關媒體採訪權及名人隱私權,6月16日召開憲法法庭辯論。

根據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經言詞辯論的判決,應在辯論終結1個月內指定日期宣示,大法官日前經過討論後,訂於今天做出解釋。

大法官認為,社維法立法的目的,並不是為了規範新聞,且社維法的處罰已經立法,也有在處罰前事先告知,因此做出合憲性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