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23年的陸正撕票案,今日判決定讞,主嫌邱和順被判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同案被告林坤明17年徒刑、吳淑貞10年徒刑定讞。

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維持高院更11審認定;高院更11審合議庭於今年5月間,仍判處邱和順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判決定讞後,邱和順成為今年來第11名遭處死刑的被告,也使未槍決的死刑犯人數累積至50人。

邱和順等人被控於民國76年12月21日傍晚,在新竹市北大路,擄走在補習班外玩耍的學童陸正,將陸正殺害後棄屍,再向陸正家屬勒贖新台幣100萬元得逞。陸正遺體迄今未尋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