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23年的學童陸正撕票案,最高法院今(28)日維持高院更11審認定,判決主嫌邱和順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同案被告林坤明17年徒刑、吳淑貞10年徒刑定讞。

邱和順等人被控於民國76年12月21日傍晚,在新竹市北大路,擄走在補習班外玩耍的學童陸正,將陸正殺害後棄屍,再向陸正家屬勒贖新台幣100萬元得逞,而陸正遺體迄今未尋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