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報導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官員稱江國慶案無罪平反,將在今年9月1日「刑事補償法「正式實施時完成,並發給近億元補償金。對此,民進黨發言人陳其邁今(18)日 表示,要還給江家公道,除了金錢補償外,更應該追究加害者的刑事與賠償責任。

陳其邁說,江國慶被違法槍決,實際上是因前國防部長陳肇敏等九名軍官刑求、濫行追訴造成,豈料特偵組和馬總統意圖用「追訴期」為陳肇敏脫罪,引起社會強烈反彈,日前才由高檢署再議推翻。高檢署認定陳肇敏對江國慶因刑求被判槍決的結果是可以預見的,應以殺人罪追查,因此陳其邁認為,對江家的補償費用也應該要由這些殺人嫌犯來負責,不應該是全民買單。

陳其邁說,依「刑事補償法」規定,若補償事件的起因是由公務員故意或重大過失違法所造成,政府補償後,應在2年內向該公務員行使求償權。既然江案已確定會獲得平反,陳肇敏等人對江國慶濫行追訴的違法事證又十分明確,馬英九不應該再包庇下屬,再次利用消滅時效的規定,替陳造敏等人開脫賠償責任。

陳其邁表示,「刑事補償法」修正舊冤獄賠償法之規定,國家在支付補償金後便可行使求償權,但若在支付後2年內不行使,求償權即告消滅。曾經操弄時效為陳肇敏脫罪的馬政府,可能再次以「消滅時效」為由包庇陳肇敏。若馬總統執意替下屬脫罪、讓全民替陳肇敏買單,民進黨執政後願替全民向陳肇敏等殺人嫌犯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