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北監獄查禁前總統陳水扁在台灣時報與蓬萊島雜誌投書,民進黨發言人陳其邁今(5)日認為,總統馬英九上個月24日接受蘋果日報專訪時,才強調受刑人也有言論自由,但法務部台北監獄仍是「事前審查」陳水扁的稿件,拒絕他投稿,明顯表裡不一,把「人權」當成口號。陳其邁痛批北監都什麼時代了,還在搞警總那一套箝制言論自由的惡行。

陳其邁重申,依據大法官釋字第445號解釋及第644號解釋意旨,政府如果對言論內容進行「事前審查」,因政治性言論受到國家高度保障,司法將推定這樣的行為違憲,而陳水扁的稿件就是政治性言論,馬政府的「事前審查」與退稿,正是大法官認定的違憲行為。

陳其邁解釋,被法院判決服「自由刑」的刑事被告,只是以拘束「人身自由」作為犯罪矯治的手段,他的「言論自由」並不隨之受到剝奪。所以,受刑人的「言論自由」同樣受到憲法第11條及公民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的明文保護。

陳其邁強調,台灣在2009年批准國際人權兩公約後,人權保障並未因此得到提升,馬政府常為了政治目的,不願意「依法行政」,陳前總統又被監獄退稿,就代表馬總統講一套、做一套,讓人權徹底淪為口號,而民進黨則堅持民主與法治精神,表裡如一,與國際社會同步關心受刑人的「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