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瀝青股份有限公司今(5)日集合員工及下游廠商至新北市政府陳情,並提出工作權、覓地遷廠及違建緩拆的訴求;代表新北市政府接收陳情的環保局長鄧家基回應,新北市政府絕對保障合法,但取締非法的決心不變。
新北市政府表示,市政府尊重每一個人表達意見的權利,但取締違規的決心不會改變。市府指出,曾給予三峽瀝青股份有限公司協助及相當長的改善期限,但廠商毫無誠意且沒有積極正面的作為,仍一再擴大持續違規的作業,導致影響員工的工作權益。
經濟發展局說,三峽瀝青股份有限公司於69年核准的工廠登記約為121坪,雖於92年核定約1686坪毗連擴展事業計畫並核發工業用地的證明書,但該公司迄今近8年的時間,不但未依原核定計畫內容使用,還陸續將廠區範圍擴展至附近農業用地上,非法使用面積高達2727坪,違規情節明確重大。
新北市府地政局已依法裁處罰鍰並限期於今年7月8日前將違規使用的農業用地恢復農業使用,工業用地證明有效期限亦將於今年7月10日屆滿,屆時毗連擴展事業計畫將同時廢止。
城鄉發展局指出,三峽瀝青股份有限公司在97年8月曾表達3年內遷廠的意願,但從未提出具體規劃的資料,市府自99年11月至100年4月曾數度主動的協調、評估林口及三峽兩處用地使用問題,並將評估資料、後續應辦理程序及用地取得相關資訊提供參考;惟廠商毫無誠意,一拖再拖,未見積極請求的協助或回應動作,市政府屢次主動提供協助,仍非法佔用合法,無遷廠誠意。
環保局也表示,自97年起三峽北大特區居民便不斷陳情,近3年每年陳情件數平均達600-700件,公司雖於98年初自日本引進二次燃燒設備,用以處理再生瀝青異味,但自99年起,該公司為應付客戶的需求,經常超時超量生產,且未落實維護情形,導致設備未能維持正常功能,使空氣污染問題持續存在、未見改善。
環保局除屢次延聘專家現場指導外,亦三度函示該公司應依規定或建議事項改善,但該公司依然故我,持續造成排氣超過排放標準,99年至今已遭罰鍰920萬元,1號機組已於5月12日停工,2號機組現正進行停工處分的程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