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2010)年12月,台北馬偕醫院解雇了一名喜愛穿著女裝上班的男性工程師周逸人。而台北市政府性別工作平等會判定馬偕院方性別歧視,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罰款5萬元。但周逸人表示,還是希望能夠重回工作崗位。

台北馬偕醫院去年12月解雇了在資訊室服務的服務員周逸人,原因疑似是周逸人喜愛男扮女裝;但馬偕院方則對此表示,開除周逸人的原因是他從去年7月起就經常曠職,和性別、穿著無關。但北市府性別工作平等會日前判定馬偕院方性別歧視,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罰5萬元,而這也是全國首例。

但馬偕院方堅持,是因周逸人擅離職守才依法解僱,因此不服北市府裁定結果,將在月底前提起訴願,若又遭到駁回,仍會提起行政訴訟。

周逸人則表示,被解雇的這段時間內,生活陷入了困境,且在公布變裝喜好之後,投了2、30封求職履歷,卻全部都被打了回票。他說,即使北市府現在判他勝訴了,卻依然高興不起來,他現在只希望能夠重回工作崗位。

此外,北市勞工局官員也指出,性別工作平等法禁止因性別表現、性別認同而有差別待遇。周逸人生理性別為男性,但心理性別則是女性,遭歧視解僱,依法可罰院方10萬到50萬元;但因考量僱主缺乏輔導經驗、無相關案例可依循,改罰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