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郝龍斌今(16)日表示,將在議會這個會期提出成立「財團法人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由市府100%公股捐助成立,避免外界質疑市府都更計劃與民爭利。

其實,早在3年前,北市府就曾打算成立「都更公司」,但當時遭議會反對,理由是恐「與民爭利」;郝龍斌在參訪香港、新加坡的社會住宅後,就決定今年捲土重來,採取北市府捐助的「公設財團法人」組織型態,暫訂名稱為「財團法人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

郝龍斌表示,成立「都更推動中心」,能確保更新協力機構的公信力、政府主導性,也兼顧議會監督;效益部分,包括健全都市更新推動機制,提供不同類型都市更新協力組織,達到公私合夥機制,可提供民間更多元的都市更新技術諮詢與協助管道。

北市府在今天對議會的報告中指出,當前推動「都更」所面臨的困境,首先是權利人和開發商各角色期待不同及權益糾結,造成彼此信任基礎薄弱;而整合機構良莠不齊,常以不對稱資訊誤導所有權人,造成「都更」權利整合秩序混亂。

報告中強調,權利整合需要具備各項專業及彈性人事,才能有效協調,依公部門現有的組織型態,有操作上的困難,參考世界各國推動都更的經驗,多半是以成立1個具公信力的機構協助推動「都更」,而且以非公司型態操作,為解決北市現有的都更困境,有成立都更推動中心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