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美軍在巴基斯坦狙殺蓋達組織首腦賓拉登(Osama bin Laden)的行動,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特別報告員6日在日內瓦發表聲明,要求美國公布突擊賓拉登行動的具體細節,以判定是否違反國際人權公約。

這份聲明是由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所任命的2名特別報告員海恩斯和謝寧聯名發布。聲明指出,對於恐怖分子應按照處理罪犯的標準,透過司法程式予以拘捕、審判和定罪;而在反恐行動中,只有為保護生命,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才可以使用致命手段。

聲明也提到,美國政府必須說明,在發動突擊行動時是否曾嘗試活捉賓拉登;同時對於行動的具體細節,應對外詳細說明,以讓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評估美軍的行動,是否有違反國際人權公約。

據中國新華網報導,海恩斯告訴媒體,美軍擊斃賓拉登的行動,可能會對其他國家開了不良先例,使這些國家在面對災難事件時,不是透過正常的法律程序來解決,而是輕易訴諸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