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與與菲律賓今(3)日就司法互助合作機制成立工作小組,就相關細節展開初步協商,但何時能正式簽署則暫無時間表。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ECO)理事主席培瑞斯(Amadeo Perez Jr.)表示,在上次台嫌遣中事件後,菲國就積極推動和台灣的司法合作機制。

為避免台嫌遣中的誤會重演,培瑞斯說菲國正大力推動反罪及司法互助合作機制,而司法部官員昨(2)日已與MECO代表會面,今日與台灣駐菲代表處人員碰面,3單位同意成立1個工作小組,討論台菲雙方對司法互助合作機制的建議、執行辦法與遣送規則等細節,象徵著司法互助合作機制的談判已啟動。

菲國也有官員表示,兩國在司法互助合作的內容上不會有太大的歧見,但可能遭遇的問題是機制的名稱。

台菲間的打擊犯罪及司法合作已實質存在,並執行數年,簽署合作文件只是為使雙方在打擊跨國犯罪上能有一個正式的機制,而兩國已有多宗拘捕通緝犯並予遣返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