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在昨天開始逐條審議「長期照顧服務法」,長照監督聯盟今(3)日至國會殿堂前表達憂心之意,質疑該法案內容缺乏「民意參與決策管道、長照爭議申訴及民眾權益保障機制」,恐讓立法目標淪為口號。

長照聯盟指出,欣慰立院在長照法第一條「立法目的」採納了民間關切的諸多重點「服務之優質、普及化、多元化、社區化及可負擔姓」以及兼顧「家庭照顧者」的權益,但檢視「政院版」其他條文,卻缺乏落實立法目標的具體措施,質疑立法目的將淪為口號。

該聯盟提出的主張包括:建立民主組合審議制的「長照服務審議委員會」、增列「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家庭聘雇看護應設9年落日條款、該服務應重視多元文化特殊性及性別敏感度、提供多重民眾群益保障途徑,長照人員界定不該採證照制,應以制度性支持各類長照人力。

聯盟的主張還涵蓋有:長照法應增列反歧視條款;明定長照為基本權益,政府應滿足人民需求;納入心智失能人口。

長照監督聯盟由婦女新知、家庭照護者關懷協會、國際勞工協會、失智症協會、康復之友、南洋台灣姐妹會、露德協會、愛滋感染者群益促進會等27個民間團體組成。另有陽明衛福所長傅立葉、政大社工所副教授王增勇、文大社福系助理教授陳正芬等個人盟員,並於網路設置連署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