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三立電視台以獨家方式報導政府官員參加勞委會職訓就業博覽會,但卻不知現場互動之民眾為現職員工的新聞,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2)日指出,將發函請電視台說明事件經過,NCC將待了解實際情形後,始得判斷電視台是否有違規情形。

NCC指出,依據《衛星廣播電視法》第30條規定,對於衛星廣播電視之節目或廣告,利害關係人認有錯誤,得於播送之日起,20日內要求更正;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應於接到要求後20日內,在同一時間之節目或廣告中加以更正。

NCC表示,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認為節目或廣告無誤時,應附具理由書面答覆請求人。因此,NCC建議勞委會亦可循此程序要求電視台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