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新聞局去年初向法院聲請解除前公視董事會董事長鄭同僚職務,去年9月間遭駁回,新聞局再提抗告,鄭同僚昨(26)日晚間在臉書(Facebook)張貼判決書指出,新聞局抗告無效。新聞局回應說,要與律師研究後再上訴。

鄭同僚表示,26日下午收到可敬的義務律師轉來的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最新裁定:新聞局的抗告無理由,已經予以駁回。新聞局干預公視的黑手,再度被法院重重打了一下。

他指出,士林地方法院三位法官的合議庭認為:公視董事應以高度榮譽心與責任感,勇於任事。在陳勝福、汪琪、林谷芳、盧非易、周建輝等董事蓄意杯葛連續16次不出席董事會的情況下,當時擔任董事長的鄭同僚應可援引內政部的會議規範,「以解決董事會無法召開之困境。」因此駁回新聞局的抗告。新聞局再度敗訴。

對此,新聞局副局長許秋煌表示,尚未看到判決書,將與律師研究後,再提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