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江宜樺今(20)日表示,總統選舉結束日到就職日之前的「看守期」,應依凍結人事案、新預算案與重大決策案3原則,形成憲政慣例,才不會釀成憲政危機。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下午通過內政部、消防署、入出國及移民署等部會「100年度單位預算及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解凍案」,江宜樺在答詢時,做了以上答覆。

江宜樺說,政治學上,政權移轉期間一般稱為「看守期」,在這段期間,現任者不適合有大作為進而影響繼任者,只要穩固政權,並將政權順利移轉給當選人即可。

他說,憲政危機是指國家的憲政秩序出了問題,沒有具合憲性、合法性、正當性的統治者,才叫做憲政危機,因選舉所產生的政權移轉,在所有民主國家都會出現類似問題。

但江宜樺也提出看守期間應遵守的3大原則,包括:1.人事凍結,現任者不能作人事異動尤其是文官,最多只能安排機要退路;2.僅能就原預算執行完畢,不能隨便舉債;3.不能有重大政策。他說,如果立法院在這個會期結束前,仍無法通過總統副總統交接條例草案,則可依這3項基本原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