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郝龍斌今(19)日表示,北市府去年8月通過的「工商節能自治條例」,經過半年的宣導期,將從今年5月起開始執行,規定室內冷氣溫度不能低於攝氏26度,容許誤差為0.5度,若低於25.5度,,將先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將視情節輕重,最高開罰新台幣5萬元。

郝龍斌今天是在市政會議會後的記者會上做了上述表示。

北市府指出,台北市用電大戶約700多家,主要包括量販店、百貨公司、旅館和商辦大樓等,家數約占全北市工商業0.3%,但用電量高達64%,若這些用電大戶能節省1%的用電量,就可以供應1萬1790戶家庭年用電量。

另外,包括餐廳等營業場所因為營業屬性,例如熟食會在同一時間匯集人潮,熱源集中在某一時段,影響溫度量測結果,因此,北市府稽查餐廳時,不會選在上午7時至9時、中午11時至下午2時、下午5時至晚間8時等3時段,以免造成不公。

另外,產發局也訂定了「排除條款」,凡電信、資訊、網路機房、醫療生技及電子科技研發實驗、冷凍倉儲業、賣場及超市冷凍冷藏區、檔案儲存區、旅館業客房、攝影棚及播映室、冰宮或以冰塊架構的展演場所,還有室內體育、運動競技,以及固定席位200席以上的展演場所,不受室溫26度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