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完成排案,昨(18)日初審通過的首長特別費除罪化,可望於29日三讀修法通過,立法院長王金平今天表示,特別費案是歷史共業,能解決歷史共業是功德1件。至於台北市政府前秘書余文可能是唯一、也是最後1個因特別費服刑的人,王金平說,他也為余文抱屈。

至於前副總統呂秀蓮昨天質疑,此事拖到現在才進行處理,國民黨「是否因為其中有某人是下屆副總統人選,所以要替他除罪?」

媒體上午在立法院詢問此事時,王金平表示,「應該不至於」,因為特別費係歷史共業的問題,他自己也涉入特別費案獲簽結沒事,所以應早日修法,才能真正解決,這是大家共同的問題,若要說是為1個人解套,「我看應該不可能」。

而特別費案會被視為歷史共業的原因是,95、96年期間,藍綠陣營因特別費相互告發對方的首長、閣員等,牽涉其間的官員、幕僚多達上千人。

目前包括副總統蕭萬長、行政院長吳敦義、前副總統連戰等由檢方偵辦中的147人,以及由台北地院審理中的前副總統呂秀蓮、前行政院長游錫堃、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前內政部長李逸洋、前法務部長施茂林、前教育部長杜正勝、前考選部長林嘉誠、前銓敘部長朱武獻等,以及藍綠陣營計有上千名的政務官與幕僚,都尚未解套。而馬英九、蘇貞昌、謝長廷和蔡英文的特別費案,則己分別在96及97年間獲不起訴。

至於追溯期限為何是中華民國95年12月31日以前?據主計長石素梅昨天報告指出,96年1月1日起實施的「各級政府機關特別費支用規定」,已依法讓特別費可全數檢據報銷,並明定使用範圍及動支手續等。

立法院朝野黨團對該草案已達成無須協商的共識,最快下週就可以排入院會議程並完成三讀修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