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引發藍綠攻防及鬧得政壇沸揚的特別費案,讓超過200位藍綠前政務官因被告而身陷特別費官司風暴中,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18)日初審通過會計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豁免民國95年底前正副首長與涉及報支、核銷首長特別費相關人員的行政、民事及刑事責任。

據了解,行政院中央廉政委員會委員、台大政治系副教授彭錦鵬曾在廉政會上提案,建請馬英九總統邀約相關部會就首長特別費的既有法律案件,研議中止訴訟的法律程序,徹底解決特別費制度的爭端,以避免打擊文官士氣。

立院財委會上午初審通過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國民黨立委費鴻泰在提案中指出,歷經數十年首長特別費報支及核銷程序已成行政慣例,對負責報支、核銷等相關人員的行政慣例,需給予善意保護,因此提案免除相關人員行政、民事及刑事責任。

初審通過條文明訂,95年12月31日前各機關支用的特別費,負責報支、經辦、核銷、支用及相關人員的財務責任都視為解除,不追究行政及民事責任;如涉刑事責任者,不罰。

特別費案風暴始於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時被告發使用特別費違法並遭起訴,馬英九後來雖被判無罪,但之後藍綠陣營針對特別費問題即展開一連串的政治報復行為,互相告發檢舉,因特別費案被告人數一度還超過200人,特偵組迄今尚未完全偵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