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14)日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訂「中指蕭」條款,未來民眾駕車如果遇到救護車卻不避讓,將吊扣駕照3個月。

去年有1名蕭姓博士生因駕車惡意阻擋救護車,甚至比中指,被網友稱為「中指蕭」,但因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只能處新台幣600元到1800元,朝野立委因而提案修法。

但民進黨立委葉宜津表示,再怎麼嚴格的提案版本,都重不過刑法的妨害公務等罪,一旦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訂定罰鍰上限,反而可能輕放這些人。

因此,交通委員會下午決議,不修正加重罰鍰部分,但增列「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之警號,不避讓者,並吊扣駕駛執照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