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今(13)日調查發現,國民黨籍彰化縣員林鎮鎮長吳宗憲,從民國96年開始,涉嫌多次向工程得標廠商收取回扣,金額高達1,611萬元,幾乎無案不貪,違反公務員服務法,除遭到監院的彈劾外,全案將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監察委員委陳健民、尹祚芊調查發現,吳宗憲身為彰化縣員林鎮鎮長,卻辜負選民付託,多次夥同鎮公所人員,向工程得標廠商索取回扣,總金額竟高達1,611萬元,涉及的工程案有81件,幾乎無案不貪,違失情節相當嚴重,是台灣實施地方自治數十年來罕見的個案。

監院在彈劾文中指出,吳宗憲及該公所主任秘書唐國傑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部分,已由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99年9月13日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