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等媒改團體今(1)日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他們呼籲,政府廣告應依法標示為「廣告」,而不是曖昧的「廣編特輯」;此外,也建議在《預算法》增列62-2條,明文禁止政府廣告用「廣編」、「專輯」等用詞。

媒觀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表示,雖然今年1月立法院修改《預算法》,已明訂政府不得進行置入性行銷,但很多政府廣告依然以「廣編特輯」的形式呈現,讓閱聽人無法分辨這到底是廣告還是新聞。

管中祥強調,根據台灣趨勢研究的調查顯示,只有5.4%的民眾了解「廣編特輯」的真實意思,9成5民眾事實上並不懂什麼是「廣編特輯」。管中祥痛批,這些政府「廣告」偽裝成「廣編特輯」,而且「廣編」字樣的字體都很小,位置也很不明顯。

記協會長林朝億指出,以面積來計算,「廣編特輯」字樣的刊登面積佔文章總面積的比例也很微小,在自由時報是千分之5.8、中國時報和聯合報則是千分之1.6,實在太離譜。

記者會現場也公佈了中油、台電等國營事業在平面媒體所做的置入行銷,上頭的報導都用「廣編特輯」來迴避「廣告」的事實。管中祥說,像中油刊登的「廣編特輯」還被中油當做「報導」來引用,他諷刺說:「連中油都搞不懂自己刊登的是廣告還是報導,遑論一般民眾!」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員王佳真表示,中油在反國光石化大遊行後隔天,就在4大報刊登「廣編特輯」報導,其中多篇文章的作者黃世澤除了本身是新新聞週刊的副總編輯,也曾在國光石化環評會上發表力挺的言論,讓民間團體大嘆資源不如中油。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則指出,日前核四變更700項設計的新聞曝光,但沒幾天平面雜誌上就出現台電宣傳核電廠乾淨、安全的「廣編特輯」,可見台灣媒體在擁有龐大預算的國營事業前是多麼的難以抗拒。她痛批台電這種消化預算的作法,「不只是混淆視聽,而且還是禍國殃民」。

管中祥認為,除了要求政府遵守《預算法》62-1條規範,明確將政令宣傳標示為「廣告」;媒改團體也建議修訂《預算法》62-1,取消政府投資50%的限制,讓所有具有政府直接、間接投資的機關都不得置入性行銷。

林朝億則補充說明,增列《預算法》62-2條目的是防止政府用「廣編」、「專輯」等模糊字眼迴避「廣告」的規範,所以應該在該條文中把「廣告」字樣的標示大小、標示位置做更明確的規範,可以說是防止政府走後門的「小人條款」。

在這波反置入性行銷運動中開了第1槍的前中國時報記者黃哲斌也到場表達支持,他強調,除了用法規限制政府不得置入,他認為媒體的自律也很重要。黃哲斌呼籲媒體經營者,要從閱聽大眾的權益為出發點,對置入性行銷的行為進行自律,這樣才能杜絕置入的歪風。

影片說明: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拍攝的反「廣編特輯」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