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首次例會今(22)日在桃園召開,由於結論仍須交由海峽、海基兩會確認,所以兩岸不會一起發表結論。國貿局表示,兩岸同意設置貨品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爭端解決、產業合作、海關合作等6個工作小組,並將推動雙方經貿團體互設辦事機構。

經合會由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及對岸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擔任召集人,我方首席代表為經濟部次長梁國新,中國的首席談判代表則是海協會特邀顧問姜增偉。雙方就經合會工作小組設置、啟動後續協議之協商、ECFA早期收穫計畫執行情形等議題深入交換意見。

關於經合會的適法性,行政院長吳敦義上午在立院接受質詢時表示,經合會為任務性、功能性的業務磋商平台,並非常設組織或機關,所達成的共識仍須經海峽、海基兩會確認或協商簽署協議,並無空白授權的疑慮。據了解,因為經合會的屬性,協商的兩造將各自發出對於協商內容的說明文件,不共同發表結論。

經濟部國貿局於會後指出,為執行ECFA後續工作,雙方同意設置貨品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爭端解決、產業合作、海關合作等6個工作小組。另經檢視ECFA第6條規定之經濟合作事項,經雙方討論,同意將兩岸「產業合作」及「海關合作」列為優先推動之合作事項。

此外,本次例會亦針對ECFA第6條規定之推動雙方經貿團體互設辦事機構事宜,廣泛交換意見,雙方均表達推動設立之意願。至於商界關心的投資保障協定,國貿局表示,投保協議已自去年起由兩會安排展開磋商,將列第7次江陳會談之優先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