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22日在行政院陸委會記者會上表示,兩岸已利用江陳會談就經濟合作委員會(經合會)規劃案交換書面文件。但有協商官員透露,只要府院確認後,屆時雙方將約定時間同時對外宣布,最快可望在25日前公布。至於該重大進展為何沒在江陳6會後宣布?協商官員解釋,主要是因為兩岸ECFA主談的官員都沒未上談判桌,而且,因為經合會並非協議,不需換文,只要雙方約定好時間公佈即可。

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22日下午率代表團成員赴陸委員會報告第6次江陳會會談成果,會後由陸委會主委賴幸媛和協商代表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沒想到卻出現大轉折。

高孔廉在被媒體問到經合會是否能在年底成立時指出,兩岸已就經合會完成文字交換,但由於兩岸政府體制不一,內部尚需溝通,因此無法對外說明經合會成立的時間點。

不過,參與協商的官員透露,經合會已取得2項進展,一是組織和架構的規劃文本已獲共識,二是經雙方初步比對後,兩岸有關經合會的組織、成員和架構的差異不大,只剩下一些小細節待協商處理。

至於為何經合會相關進展細節未能在江陳6會後宣布?官員表示,主要是這次主管經合會業務的中國商務部負責台港澳司業務的陳星雖然有來台灣,但他和我國經濟部國貿局局長卓士昭都未上談判桌,而且「雙方還有程序要走,要和經濟部、高層確認後才能公布。」

有關經合會的組織架構,原則上由高孔廉與鄭立中出任經合會「主席」,經濟部常次與中國主管台港澳業務的商務部副部長擔任經合會「總召集人」。不過,對「總召集人」的名稱,中國方面還有意見,而陸委會經貿處及國貿局則負責經合會幕僚作業,但不設祕書處。

未來兩岸經合會將屬於非常態性組織,沒有固定的辦公處所,成員依功能性任務編組,目前規畫下轄貨品貿易、服務業貿易、投資、爭端解決、經濟合作、智慧財產權及原產地認證共7個工作小組,但未來如因功能性需求,也可能增加為8個工作小組。

其中,貨品貿易及服務業貿易兩工作小組由國貿局負責;投資工作小組由經濟部投資業務處負責;爭端解決工作小組由經濟部貿易談判辦公室負責。另經濟合作小組由工業局負責,智慧財產局負責智慧財產權工作小組,原產地認證工作小組則由財政部負責。

陸委會高層官員表示,若經合會如期在25日前宣布成立,第1次召開經合會的時間將在明年3月12日前,因為根據ECFA第11條第3款規定,委員會每半年召開一次例會,必要時,雙方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而ECFA是在年9月12日生效,也就是在明年3月12日屆滿半年。

根據規畫,未來經合會將做為兩岸ECFA協議有關貨品貿易、服務貿易等早收計畫的執行落實及半年內啟動後續4項子協議的協商平台與各項經濟合作事項的推動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