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新聞置入嚴重憤而辭職的中國時報資深記者黃哲斌事件,今(21)日有後續發展,台灣記協等4個公民團體共同發表聲明聲援黃哲斌,同時要求總統馬英九及政府部門負起最大責任,杜絕不當置入性行銷。對於馬英九未兌現反政治置入的承諾,公民團體要求總統道歉、對外公開說明。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傳播學生鬥陣等4個公民團體,21日發表聯合聲明,表達力挺黃哲斌的立場,並對新聞置入氾濫的現象,批評已傷害媒體作為公共論壇的民主根基,也危及新聞工作者的勞動權益。

這4個團體所提出「聲援黃哲斌,要新聞、反置入!」的聲明內容如下:

中國時報資深記者黃哲斌因不滿日益嚴重的政治置入性行銷與媒體業配新聞,日前以辭職表達抗議。置入性行銷氾濫,已傷害媒體作為公共論壇的民主根基,也危及新聞工作者勞動權益,我們除了支持與聲援黃哲斌先生的行動,亦要求馬英九總統及政府部門負起最大責任,杜絕不當置入性行銷。在此我們共同提出以下幾點訴求:

一、馬英九總統於2008年當選後,主動簽署我們所提出之「反政治置入性行銷」承諾書,然而至今馬英九政府不僅未能遵守承諾,政治置入性行銷反而變本加厲。我們強烈要求馬總統應向社會道歉,公開說明未能實踐承諾的理由。同時馬總統應承擔相關現象惡化的最大責任,下令各級政府立即停止媒體置入行銷,並公佈已進行之置入行銷案細節。

二、絕大多數台灣新聞媒體 對於各類置入性行銷的財務依賴愈來愈大,導致其專業價值與社會責任已瀕臨全面瓦解,此種飲鴆止渴之舉,實根源於惡質媒體生態下的生存危機。媒體企業必須反省改正,不得要求記者從事置入性報導。而根本解決之道仍必須由政府提出適當之媒體政策,促進新聞媒體健全的發展環境與經濟條件,使其能夠兼顧新聞專業、記 者權益與企業利潤。

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與立法院應加速完成規範置入性行銷的立法,全面禁止政治置入性行銷,並管制商業置入性行銷之範圍,明文禁止新聞與兒童節目出現置入訊息,其他媒介內容之置入應以揭露出資者為原則。政府宣傳費用之上限與使用方式,應於《預算法》、《政府採購法》、《公務員服務法》、與廣告及媒體等相關法令中規範,並明文禁止 政府編列置入性行銷之宣傳費用。

最後,我們再次呼籲社會各界對此議題保持關注,並持續向馬總統、行政、立法單位以及媒體施加壓力,直至問題獲得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