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經濟部能源局表示「99年與台電簽訂合約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其20年躉購期間的適用費率,由『簽約日』之公告費率,修正為『完工日』之公告費率」。屏東縣長曹啟鴻今(20)日難過地指出,政府最重要的資產是誠信,誠信喪失,損失難以計算,「中央政府變成一種欺騙,屏東縣政府也跟著成為共犯」。而太陽光電系統業者也質疑,政府在太陽光電設置程序時程不斷延誤及更改,造成業者無法於期限內完成,還把原因歸咎給業者。綠委則揚言,不排除率眾抗議。

曹啟鴻強調,一夜之間的大轉變,讓農漁民感覺到政府沒有誠信,把簽約日變完工日,在泥濘的災區施工本來就很困難,這種轉變令人失望;馬英九總統宣布再生能源元年,一開始就鬧這樣的笑話,貽笑國際,如果經濟部能源局或行政院有話要說,應該站出來辯論。

而民進黨籍立委田秋堇、王幸男及潘孟安,今天也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賴增華與會指出,所有的遊戲規則都是經濟部訂的,訂錯了也該道歉,沒有道歉反指廠商為了暴利而拖延,「我覺得這是很嚴重的控訴」。

經濟部能源局副局長王運銘受邀與會表示,之所以會把簽約日公告費率改成完工日公告費率(降低政府購電成本),主要是因為太陽光電成本在國際上已經下降一個幅度;在國內建置成本方面,以申請案件來看,今年也比去年下降14%到23%。

王運銘指出,另考量全民公共利益,若太陽光電建置成本下降,政府卻還是用過去的價格來收購,那補貼太陽光電費率必須要附加在現行電費上,就是由全民負擔,所以行政機關必須調整費率。結果,此話一出,立即引發現場反彈,業者與立委都無法認同,潘孟安甚至表示,不排除率業者、民眾北上抗議。

曹啟鴻表示,再生能源法從去年7月通過,今年1月才公布實施,到4月份公布設備認定辦法,11月台電各種申請表格才定案,現在送進台電準備簽約時,忽然間又改成以完工日計算費率,政府種種延宕及出爾反爾,都影響廠商投資意願。

他強調,更重要的是傷害到農漁民地主的權益,縣政府基於國土復育、不要再抽地下水的觀點,鼓勵漁民不要養殖,但幾十年來,國土復育是空喊口號,不見行動;若實施太陽光電政策可以養水養電,也可以把多餘的土石回填,從國土復育、發展災區產業和提升國家再生能源來看,是三贏政策,卻在一夜之間遭到毀約。

曹啟鴻認為,中央政府做法不僅是粗糙,而且有存心欺騙之嫌,誠信破產,將來業者怎麼敢投資?而收購太陽能發電的費率是經過10多場公聽會才訂下來的,如今的轉變讓廠商無法風險管控,承租土地的取得耗盡很多人力物力,縣府政團隊的努力全沒了。

影片說明:屏東縣長曹啟鴻20日痛批政府的太陽能光電政策反覆,指稱「中央政府變成一種欺騙,屏東縣政府也跟著成為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