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及來自全台各地自救會等二十多個反電磁波團體,今天(19日)集結行政院及環保署前抗議,要求政府比照行政院辦公室,將現行833毫高斯(mG)的標準,降低八百倍至1毫高斯,以保障全國人民的健康品質。

本週「公民看國會」單元,特別邀請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理事長陳椒華、玉泉里自救會發起人粘麗玉以及中正大學陳文雄教授,就遍佈全台的電纜、電塔、變電箱及變電所對一般社會大眾健康的危害,進行深入淺出的探討。

陳椒華理事長表示,環保署現行規範是電磁波強度超過833毫高斯才違法,並聲稱強度在833毫高斯是安全的,但行政院自己也怕電磁波輻射,將辦公室改善至1毫高斯,台電全國北、中、南十多個營業所,所有辦公室也是近1毫高斯,對外卻宣稱八百倍的833毫高斯以下是安全的。

陳理事長以國外為例,瑞士對「敏感區域」電磁波輻射的的標準是10毫高斯、義大利對住宅區的標準是30毫高斯;與世界衛生組織有密切關係的國際癌症研究署的研究報告則顯示,長期處於平均電磁輻射強度3至4毫高斯的住宅中,兒童罹患白血病的危險性增加為兩倍,對於極低頻電磁場則歸類為「可能致癌物」。

此外,陳理事長強調,都市電纜常只埋在深度僅一公尺的地方,但都市居民因為電纜埋在地下所以不知道自己暴露在超量電磁波輻射範圍內,所以嚴正呼籲大家重視此議題。

中正大學陳文雄教授則表示,地質法已通過,但彰化地區很多台電電塔蓋在地質敏感區的斷層上,極可能因天然或人為因素而造成巨大災害,對當地農民的生活與工作品質造成相當大的威脅。只是,由於利益因素,許多民代並不願意提供協助。

玉泉里自救會發起人粘麗玉表示,自救會為社區居民努力,希望政府不要再用833毫高斯是安全的來欺騙人民,依照現行法規,變電所、高壓電纜、電塔,不得設置於學校、住宅、醫院內或其周邊一定距離,但環河變電所卻只鄰忠孝國中79公尺,附近還有中興醫院!

對於抗爭遇到的阻礙,陳理事長表示,最大的阻礙在衛生署,問題主要在台電以及政府單位的資訊不公開,讓我們無法建立有效的流病統計資料。

公督盟執行長何宗勳認為,政府怠惰、民代不理,讓受害者居然必須透過自救的方式才能保護自己的權益,實在很悲哀。何宗勳期許電磁波受害者應該要團結,並呼籲政府單位以及民意代表應該正視此問題,積極尋求解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