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農舍自救會台灣農權總會發起「維護公平正義、捍衛農民權益」遊行活動,今(18)日號召來自全台7縣市的數百名農民與農舍起造人到立法院、監察院和農委會抗議,反對農委會10月份以一紙行政命令,就禁止農發條例原先允許「在特定農業區興建集村農舍」的政策,讓已規劃要蓋「集村農舍」的民眾北上,大罵農委會坑殺農民,要求有配套措施與訂定落日條款。

「農地興建農舍」原本是農發條例所允許的,用意在於方便農業經營者可以在自家農田旁擺放農具兼顧及居住需求,但後來農委會發現,有愈來愈多的農舍以集村的方式,集中興建於「特地農業區」上,但農地和農舍有相當距離,讓農委會質疑,農舍的興建已脫離農業經營目的。

於是,農委會於10月15日以行政命令禁止在特定農業區上建集村農舍,但農委會水土保持局長黃明耀說,政府並沒有限制特定農業區「個別農舍」的興建,也沒有限制一般農業區興建集村農舍,並未損及真正從事農業的農民權益。

農委會副主委胡興華說,調查發現,大約有63%的建築基地是位在優良農田的「特定農業區」,這些農地有7成以上都遠離農舍且位在低生產力的山坡地,農委會此舉是為了確保優良農田供農業生產使用。

不過,今天北上抗議的農民指出,監察院同樣於6月糾正內政部「同車容積獎勵辦法」,內政部公布該辦法實施至民國101年12月31日止,而農委會卻蠻橫地不給農民任何緩衝期,突然下令全面禁建,一點配套措施都沒有,難道不是坑殺農民?

因此,已規劃要蓋「集村農舍」的民眾要求農委會要有配套措施,並訂定落日條款。

來自全台7縣市的數百名農民與農舍起造人18日到立法院、監察院和農委會抗議,反對政府禁止在特定農業區興建集村農舍,要求農委會提出配套措施與訂定落日條款。圖片:謝莉慧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