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被控主導中信海外子公司「紅火」併購兆豐金過程違反證交法等罪,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今天以違反銀行法、證交法判刑9年。全案可上訴。

辜仲諒被控民國93年政府推動二次金改時,與中信金控其他高層主導,買進兆豐金股權及大量連結兆豐金股票的結構債,並指示親信在香港成立資本僅1美元的紙上「紅火」公司,在金管會核准中信金收購兆豐金股權後,由紅火贖回結構債,賺得新台幣逾10億元價差,去年底遭以違反證交法、洗錢等罪起訴。